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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免申即享”、资金池互通互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珠海拟出台新政!



企业补贴

实行“免申报享受”方式申领,

避免企业不会申报、错过申报;

打通“风险补偿资金”

“转贷过桥资金”两个资金池,

实现互通互用,

既为企业提供更多转贷过桥资金

又发挥为企业贷款增信作用

……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珠海拟出台新政!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落实“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工作部署,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深化企业普惠金融服务,近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珠海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共八章二十二条,主要包括合作机构条件、支持方式、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及使用、贷款贴息资金办理流程及标准、转贷过桥资金管理及使用流程等内容。


《意见稿》提到,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以下简称融资平台)是指由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和贷款企业(或转贷企业)共同组成的,旨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一种合作方式。


《意见稿》

有哪些修订亮点值得关注?

一起来了解吧~


增强政策措施实效性

《意见稿》提出,把“4+3”支柱产业企业等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围,风险补偿范围扩展至产业贷、目录贷、首笔贷、供应链贷等11类项目,贴息支持范围调整为目录贷、信用贷、支小贷和担保贷4类项目


其中,目录贷以“白名单”方式进行支持,如专精特新、小升规、独角兽、比赛获奖等企业,信用贷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担保贷也突出了以“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企业为主,突出制造业优先并兼顾普惠性,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扶持精准性、实效性

提高政策措施可操作性

《意见稿》提出,风险补偿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企业贷款项目直接列入风险补偿金支持对象。其中,银行直接发放贷款的采取“先补偿后追偿”方式使用风险补偿资金,风险补偿从以单个企业贷款计算额度,调整为“盘子对盘子”,以银行贷款总额一定比例内进行补偿,有利于银行利用补偿增信加大企业资金投放通过担保发放贷款的采取“先追偿后补偿”方式使用风险补偿资金,有利于解决担保机构代偿追偿时间长、核销难问题

打通资金池

《意见稿》提出,打通“风险补偿资金”“转贷过桥资金”两个资金池,实现互通互用,资金平时用作转贷过桥,需代偿再支付,既为企业提供更多转贷过桥资金又发挥为企业贷款增信作用,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池规模扩大后将进一步拓展转贷过桥业务合作银行。同时建立资金管理机制,委托国有金融服务企业集中管理资金池,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增强规范性。

优化企业申领补贴流程

《意见稿》提出,企业补贴实行“免申报享受”方式申领,企业只需完成资金申报平台账号注册、填写补贴资金拨付账号等基本信息即可,由金融机构提供“阳光代办”服务,代企业提供所需资料和数据,避免企业不会申报、错过申报,减少企业收集整理、扫描上传、打印装订申报资料的麻烦,同时取消“还清银行贷款才可申请贴息”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享受补贴资金的时效性。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修订对照表




专项资金的来源、
使用范围及使用原则




修订前
VS
修订后

来源:省市财政安排;使用范围:信贷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和转贷过桥。

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不变。增加内容:1.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转贷过桥资金共同使用;2.资金使用实行自愿申报、总额控制、依规审核、社会公示和就高不重复的原则。

相关说明

1.两资金互通互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原则。




支持企业类型




修订前
VS
修订后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在珠海辖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属产业不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划定的“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以及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的企业。

相关说明

扩大至大型企业,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信贷资源投向我市企业,扩大企业受惠面。




合作机构条件




修订前
VS
修订后

包括银行、小贷公司、担保与保险公司和转贷过桥服务机构。

包括银行、担保与保险公司、资金管理机构、平台承办机构。担保业务需在合作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开展的业务。金融机构需协助企业申报补贴。

相关说明

根据支持项目减少了小贷公司,增加了管理和承办机构;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业务;申报减化企业申领手续,提升企业获得感。




风险补偿支持项目内容




修订前
VS
修订后

风险分担(5类项目):产业发展贷、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贷、支小贷、技改贷和担保贷。

风险分担(11类项目):产业贷、目录贷、信用贷、首笔贷、技改贷、支小贷、股权贷、投资贷、人才贷、供应链贷、担保贷。

相关说明

增加或调整项目主要是针对制造业、信息业等实体经济企业,结合“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工作部署,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实体经济




贷款贴息支持项目内容




修订前
VS
修订后

贷款贴息(4类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贷、支小贷、担保贷和短期过桥贷。

贷款贴息(4类项目):目录贷、信用贷、支小贷、担保贷。

相关说明

目录贷、信用贷和担保贷支持企业范围调整后更为精准,突出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产业或企业,支小贷支持企业范围没变化,体现制造业优先并兼顾普惠性




资金管理




修订前
VS
修订后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受托管理风险补偿资金。

管理机构(国有金融服务企业)负责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转贷过桥资金的运营和管理。

相关说明

增强资金管理规范性。对两个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风险分担补偿标准




修订前
VS
修订后

按照实际贷款本金损失50%给予合作机构补偿,单个企业年度项目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不良贷款项目(不含担贷)补偿最高不超过备案项目贷款总额的5%,补偿单笔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50%。担保贷项目按照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50%给予合作机构补偿,单个企业年度项目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相关说明

银行直接发放的贷款(不含担保贷)补偿,以贷款总额一定比例内进行补偿,即“盘子对盘子”,好引导银行利用补偿增信加大企业资金投放




风险补偿使用流程




修订前
VS
修订后

合作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补偿申请,受理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进行补偿。

银行直接发放贷款的采取“先补偿后追偿”方式使用风险补偿资金,担保贷款的采取“先追偿后补偿”方式使用风险补偿资金,担保贷款的使用流程作相应调整。

相关说明

银行追偿规范且时效性较强,担保机构追偿手续繁琐且时间较长,同时担保机构可使用国家、省担保基金、再担保资金进行补偿,有利于减少市资金赔付和代偿核销难情况,故对担保贷的使用流程进行调整。




贴息办理流程




修订前
VS
修订后

企业通过资金申报平台自行申报,需进行网上申报、扫描上传及打印和装订材料等环节。

实行“免申报享受”方式申领贷款利息(担保费用),企业只需完成资金申报平台账号注册、填写补贴资金拨付账号等基本信息即可,完成相关支付程序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相关说明

金融机构提供“阳光代办”服务,代企业提供所需资料和数据,同时取消“还清银行贷款才可申请贴息”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享受补贴资金的时效性。




转贷过桥资金收费标准




修订前
VS
修订后

按贷款金额的0.5‰/天收取费用。使用资金时间三天(含)之内的,按贷款金额的1.5‰收取费用,多于三天的按实际费用收取。企业使用转贷资金前预先缴纳10天的费用,业务结束后按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费用,采取多退少补方式收取实际费用。

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的,使用不超过3天的按不超过使用资金金额的1‰收取费用,三天(含)之内为一次,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超出部分按照0.4‰/天的标准收取。企业使用转贷资金前预先缴纳一次费用,业务结束后补缴超出天数费用。

相关说明

从使用资金金额的1.5‰收取费用,降低至不超过1‰,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预先缴纳1‰的一次费用,减少企业办理退费手续


目前,《征求意见稿》

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7月21日。

市民可识别下方二维码

或者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查阅文件全文、提交意见建议。


期待《意见稿》尽快出台实施,

帮助更多企业

获得信贷、转贷资金支持,

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转贷贵问题,

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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